竞业禁止协议下,员工的离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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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怕被不合理限制,公司怕员工泄露商业技术秘密,两边都被竞业限制困扰。

很多人直到离职,被公司提醒才意识到竞业禁止的问题。但有的时候,双方的关系已经没有和谈解决的基础,因为双方已经丧失了信任。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156.html

没有了信任,两边只能通过竞业限制的约定去自保,甚至有的公司事后还会想方设法加码条件。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156.html

而站在员工的角度来看,劳动者都相对弱势,签合同时没得选或者没走心,等到离职很可能演变成大问题。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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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业禁止是什么

(1)通俗理解

就是“禁止在竞争行业就业”,语序做了倒装,读起来就很神秘。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156.html

比如你是个程序员,在微硬公司写winwin操作系统,明里暗里知道了不少微硬公司不少技术秘密和竞争优势。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156.html

你离职几年内,微硬公司都不准你写操作系统,也不准你去果子、谷鸽这些有相似业务的公司,处处限制你,防止给对方白送经验。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156.html

等过几年,你的技术优势被时间追上后,限制期差不多也到了。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156.html

总之,你不能动公司的饭碗,干这份活就要有这觉悟。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156.html

公司的代价是什么?每个月给你点银子,打点一下。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156.html

叫做“竞业限制补偿金”。

(2)员工困境

员工涉及了竞业禁止,说明员工所在的行业和岗位,多少有些竞争壁垒,或者技术护城河。越小的技术性行业,竞业禁止可能就越严格。

对公司来说,员工的技术是不可外露的竞争力,每家公司都不希望自己的差异化优势被其他人抢过去。而对员工来说,这会影响未来的发展与跳槽,要认真评估收益与损失。

这是市场良性发展的要求,同时适当的同行禁止,也是劳动仲裁的裁判思路。

2、举个典型约定

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两年内,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到其他单位从事与X公司同类或者有竞争关系的职业,不得从事任何损害X公司利益的活动。

2年期间X公司按月支付乙方补偿费,补偿金Y/月。

如果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一次性向X公司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离职前一年年收入的5倍。

这段话是劳动合同里一个典型表述,含有几个意思:

一,乙方离职后2年不能影响我饭碗,瓜田李下的跳槽也不行;

二,每个月付你补偿,公司给点小钱意思意思;

三,你一旦违约,赔公司五年工资。

但这里的约定还在合理范围内。

一方面,劳动者毕竟是寄人篱下,处于弱势地位。

另一方面,类似的条款一般都不对等,因为公司要通过这个条款,防御众多离职后劳动者反水。法律会一定程度上倾向保护公司,员工做了瓜田李下说不清楚的事情,一般都属于违反协议。

3、还会出其他花样

1)比如二次追加义务

等到要离职了,公司给又给你发了一份《竞业限制义务通知书》,满满当当追加了两页,包括列了几十家的禁止就业同行单位,额外细化和扩张了禁止就业的岗位描述,增加每月汇报的义务,等等。

等于是对原合同那两条的超级加倍说明。

甚至还可能出现一些更有攻击性的条款,比如:每月书面报告在新单位的任职情况,还要给提供现在的工作报告,禁止与原公司客户的一切接触(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然后来一句,不签这个,不给离职。

员工拿不到离职证明,公司也不给退社保。新单位怎么入职?

属于杀人诛心。

这里有一点,追加这份通知书的理由和背景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司能够实现竞业禁止的目的。

员工确实是拖住了,这对技术企业的人力部门来说是重要的指标。

2)影响你入职后,撤销竞业

利用竞业禁止,迫使员工入职一家备选公司。然后公司单方解除竞业禁止协议,甩给你员工三个月补偿金(法定最低)。不限制员工了,以后也不付你银子。

就是为了恶心人一把,这种行为也是很难防。

4、这些约定都有什么用

1)仲裁口径

公司事后单方给劳动者追加义务,虽然在理论上无效,但仲裁还是会认可追加的合理条款。

比如合理细化了禁止岗位、禁止单位之类。这些在情理之中的细化,会被仲裁采纳。

至于一些乱七八糟的报告义务、禁止交流义务,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利益而且给过度限制劳动者的,仲裁不会支持。

想来也是,放任公司不加限制的话,给员工的条款会越来越严格,最终会把行业风气带坏。

2)违约金

约定为员工一到两年工资,算是合理。

因为各行各业差距太大,仲裁委和法院对各个行业的认知有限,很难精确认定每个案子的违约损害。还是更倾向于尊重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签合同时,特别注意。

3)每月补偿金的标准

一般不应低于工资的30%

有的公司可能为了避税,劳动合同里面写的金额很小,年终奖发一堆。但这里的补偿金,要算上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求个前12个月平均数,算是对劳动者的一个保护。

4)别忘了公司掌握主动权

上面写的几条,都是假定已经申请劳动仲裁。

你别忘了,进仲裁对劳动者来说就是沉没成本。比如补偿金标准约定有些低,一般人也不会因为这个提起仲裁,还是换工作更重要。

比起离职时纠结是否仲裁,不如在签合同时就谈拢。

5、劳动者如何离职

这些话是说给打工人的建议。

离职被竞业限制卡住情况下,要求赔偿金之类的都是其次,重要的是快速脱身。

1)发离职通知

注意了,不是“臣妾能不能走”的离职“申请”,而是“老子要离职”的确实“通知”。

2)找劳动监察

正常工作交接过了30天后,公司还玩花样的话,直接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

对监察来说,摁着公司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是个难事。劳动监察非常强硬,代理公司处理劳动案件时,会被直接被责令限制XX日内完成XX事件,瑟瑟发抖。

如果劳动监察的对接人说他们“取证时间很长”,得去找劳动仲裁出裁定才能执行,那很可能劳动仲裁也会把你推回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两家工作量都快饱和了。

因为这个所谓取证,主要就是你的劳动合同和离职“通知”已经生效。

3)是否要仲裁

劳动监察是有效的,比劳动仲裁快。你要因时制宜沟通,实在不行再考虑请律师去仲裁。因为仲裁的路会麻烦,而且不服仲裁还有一审二审。

试想,公司如果只想拖住你,诉讼和竞业禁止就没有根本区别。

所以公司大概率会把官司打到底。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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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上海律师。主攻民商事纠纷、不动产、涉刑案件、公司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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