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律师,要帮我主持正义!”
一个行业做久了,再接接触其他人的想法,就会很有意思。法律是正义,这句话没说错吧?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501.html
也对也不对。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501.html
法律和一般人朴素的正义观,不是一回事。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501.html
一般人不懂法,怎么知道法律就是自己认为的正义呢?对吧。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501.html
所以也不应该觉着,心中朴素的正义是什么什么样,法律就得那样。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501.html
法律就在那,你可以选用,但只能选yes或no。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501.html
选了他,就按他的规矩来,接受他的判断结果。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501.html
而且在这件事上折腾,对自己没有一点好处。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501.html
这是其一。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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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又想,律师是搞法律的,正义化身快为我主持公道总没错吧。
怎么说呢?
公平正义和律师的关系,不是说没有关联,但两者都不指望对方。
我下面会说了,你听完就懂。
还会觉着原来如此,我就知道。
在座的各位,你们的正义是什么?
我的倒是觉着,你的正义,就是你的利益。
毕竟我是干雇佣兵的,而且身经百战见的多了。
因为对自己的认知正确,所以还有一件事得与大家共勉。
无论在哪一行,凡是嘴上脱离“拿多少钱办多少事”这一原则的人,真实想法就一种。
“我要钱,你别要。给我打工吧你。”
太危险了,精神资本家伪装在人民群众中。饼都不画,连谈判成本都想省下来。
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
但他们钱和感情都不谈,只想从道德高地虹吸剩余价值。
这种人的活,接了是一定要后悔的。
不要有侥幸心理,谁接谁知道。
别问我怎么知道。
其实觉着法律不够正义的人多了去了,比ofo退款排队号都长的多。
但法律是绝对正义吗?
这世上就没有绝对正义。
劳动关系里,保护企业太多,打工人不是要被榨干?没有劳动力和再生产,经济长远来说是要完蛋的。那大力保护打工人,企业成本大幅上升,干不下去经济不是更快完蛋?
婚姻关系中,加强一方的保护力度,是否会影响婚育意愿?是否会减弱公民对婚姻制度的依附性?而同时加强对双方的保护力度,会不会激化社会矛盾增加婚姻成本?
又比如,现在强奸男人不视为犯罪。应不应该修?如果修改,是否会影响道德观、进而影响观念风气、文化思潮、婚育意愿、影响生产力与经济?动辄修改是不是影响法律的威信和稳定性?以前的案例如何处置?
这几个问题只是简单一想,并没有深入,大家都可以说出很多反驳。
反驳越多,就代表这件事确实复杂,立法和制定政策一不小心就会搞出意料之外的问题。
法律想万能,做不到啊。
感觉到了吗,大家立场各种各样,家家有自己的正义标准。
根本没有一本正义宪法,大家只是以自己的理解为准,对利于自己的大好事,自动把正义属性添附上去。
因为正义这两个字,带着大义名分,带有道德压力。
正义不仅是结果,还是一种期待。
但在这个世界上,资源的稀缺是永恒。只要这个大前提不改变,“正义”永远依附于资源的争夺。
法律不是无尽炼金术,只是解决分配的办法。
可以避免公民觉得真人快打或者轰炸银行更好,结果搞得文明发展效率太低或者直接停摆。
就现在来说,法律就是现在手腕最强、声音最大、不搞唯强者论的、对普通人最友好的,有效“正义”。
那话说回来,正义使者又是个谁?律师这种职业,干得了这种救世主的工作吗。
影视剧里面每个律师都像是救世勇者,正义虽迟但到。
这么看来,律政剧也是偶像剧的一种,看多了会对现实戴上美颜滤镜。
素颜的现实是什么样?
中国是大陆法系,要是玩刑的,是检察官辩护人;要是玩民商事,就是两方代理人对干。
各怀心机,组织事实和证据互相挑毛病。
但重点来了,每一方的目的都不是为了说服对方,那其实无所谓。
法庭上,对方的观点只是提供辩题,给个靶子照这里干。
双方心领神会,这是种不可言说的默契。
因为双方都知道,永远也说服不了对方。
至于当庭被对方说服,心服口服的打手,那不叫被正义感染,而是可能与对面做了一些不可告人的交易。
虽然是来讲理,但气势上绝对不能讲理。
能说通的事,还用法院里开大会?还不是因为说不通不能动手,要能动手哪还有法院的事。
打赢住院,打输坐牢,不要打架。
社会主义铁拳永远比你的硬。
众所周知,三角形是最稳固的形状,就像三角关系一样,内部紧密又独立于外界。
其中充满欣喜与苦楚、紧张与漫长的等待。
你进了这段关系,就想走也走不了,只能期待一个未知的结果。
司法的三角关系是这样的。
对阵两方是下两角,而三角关系中的高点,是国家权柄的人格化,。
手执法锤和写判决的键盘,叫做人民法官。
三角关系中总有一个强势方,引导进程。
当然不是其他两方不强势,他们只能对另一个人强势,主要体现在互相攻击。
但是要文斗,不要武斗。
双方代理人都争着说服法官,而且只需要拿下法官的自由心证。
这就是神秘而精妙的三体运动。
这个博弈设计了一个精妙的平衡,因为对垒双方一定会过度主张。陈述事实还好,但各种互扣屎盆也很常见。
这就是为什么当事人上了法庭经常破口大骂,对方只是正常职业素养,在一般人眼里这就成了狗律师。
开庭就是很搞人心态。
而且司法制度不仅允许,还鼓励你过度主张,会说就多说点。
比如你欠我18万,我虽然证据不充分,但是多少沾边一算,直接主张80万,张口就来。
虽然我自己都心虚,但如果我不说,支持的可能都没有。
要到国徽下面解决问题时,不应该留手。
你留手属于是认输。
选出有效的素材,汇集成故事线和法律理解。
诉讼嘛,限制内的复杂战,都想狠狠干他对面一炮。
一个巴掌拍不响,要是双方都这么想,就正好有个明显的对冲作用。
你一旦过度主张,我就用事实和理论抵消;但是我但凡有不确定的主张,一定提出来,有本事你就给我抵消掉。
这个过程中,存疑和隐藏的事实,都会一个个摆到台面上,是驴是马都得溜溜。
只有这样,法官才能从双方的互相拆台里,渐渐看出是什么牛马。
只要双方存在冲突,都必然会偏袒自己人,但明显的虚假很容易会被对方戳穿,更加不利。
所以最佳的博弈路径就只能导向还原事实。
看到没有,整个制度设计中,利用了双方永恒的冲突利益冲突作为动力,设计了一个自发显示真相的劳动过程。
法院才不主动收集证据,公检法系统的组织,人员成本都不是为了这种负荷设计的。
而且主动下场又吹又跑,那又回到一个屁股不能分俩的问题,不是不做,而是不应该做。
下面两方努力打架,才方便法院看清事实。有了律师的两份故事两套证据、两种法律适用意见,兼听则明。
法官见过多少案子,他会自己判断。为什么有的一线城市不少法院和助理天天加班
因为有个数据,上海法官一年差不多要判300多个案子。
这是什么概念。
情况顺利的话,一个案子开一两次庭,加上看材料研究,再写判决书,工作量得多少。
你算算有没有时间跟你慢慢访谈,主动收集证据。
如果没有律师的主动工作,法院连查清事实都很麻烦。
法院也没法凭空变出个判决书。
人类是有极限的。
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付真金白银,代理人和法官向司法制度贡献自己的劳动力。
而且大家都得努力+谨慎,才能靠向司法公平。
但这个博弈永远的优胜方是法律,而不是你想象和认知中的正义。
很多人没有这个意识,我得反复提醒。
你选了法律,就按照法律的正义观来。认不认可法律是另一回事。
决断权看似在法官手里,其实在法律手里。
提升复杂系统可靠性的一个好方法就是增加冗余,给更大的缓冲,留个裁量范围。
裁量范围是有的。
但很多很多案子到了这一步,已经定死了上下限。
法官是法律专业操作工,法律自身有多大bug他们说了不算,只能按照操作手册操作。
因为这是常委会+解放军武警+公安机关认可的标准。
你说这不是正义,先问问警察叔叔的钢枪同不同意。
你是个法官,如果超越法律这本操作手册,有两个可能。
一、徇私枉法,就是要和法律与人民的利益作对,你这是找茬,该抓就得抓。
二、真心想当英雄,就要让这个案子按你想的正义来。民众叫好山呼青天,舆论造势天降正义。
其实,第二种行为破坏性才最大。
感觉很奇怪对吧?
因为这会教育所有人,如果法律和我心中的正义不一样,那就超越法律。
我的想法才是正义,法律是个P。
非常可怕,是破坏规则的第一步。
一时一变的人治,三皇五帝历朝历代。从古到今我们国家体会的可不少。
能到现在的法治程度,再怎么说也不容易。
我再重复一遍,今天的法律对普通人来说,就是最有效的一个正义指南。比民意稳定而且有效得多。
哪怕他带着不少问题,效率也不高,而且有误差,那它也是现代社会最好的。
因为大多数人,根本没有其他更好的救济方式。
如果你想自己整活,先想想刑法会不会同意。
代理人超越法律,想公然反对法院判决,做些媒体喜闻乐见、或者说些当事人喜欢听的,所谓正义执言。
倒是能给自己搞到不少名声。
但把自己放在法院的对立面,还真不一定对当事人有利。
我更相信法官愿意违法,只会收拾违法同时扰乱社会秩序的当事人。
而且想要整大活,弄得人尽皆知、弄出社会效应,那你得掂量得花多少钱、承担多少风险。
比起服务的情绪,长期利益才是根本。
想清楚点没坏事。
可惜很多人会被情绪驱动,律师肯定会劝,却不能决定大家听不听。
律师的正义,是在框架内当事人争取利益,这和当事人怎么想、法官怎么想都没有关系。
司法正义只是副产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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