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售后包租,最大房地产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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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大量群体性事件,烂尾楼、p2p项目暴雷后,有种种约束和治理。

但不亚于烂尾楼盘一样的售后包租“烂”商场,每个城市都少不了。这个模式的本质,比p2p之类更烂更乱。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636.html

在本质违法而且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在整个社会中反复施展“合法化”的骗术。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636.html

无数的格子铺业主们,却得不到应有的关注。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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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售后包租违反刑法,但几无责任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情形之一,规定于《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2022年的修订版本都有这一条,一字未改。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636.html

为什么这么规定,因为发生群体性事件实在太多。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636.html

这种模式形如诈骗,但实际上被公检法认定为非吸罪的比例极低。比起项目卖出的天文数字收益,这都不算风险。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636.html

而民法体系同样有规定,2010年住房与城乡建设部53号文,明令“不得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636.html

二、售后包租就这样骗的

1、拿到一块商业性质用地

这自不必说,是这个骗术的起步价,没有商业性质地块后面也免谈。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636.html

2、建房划格子

能拿地就肯定有开发商公司,建商业用房、开大平层。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636.html

然后在预售报备时,切割成无数的格子铺。格子铺不能太大,因为你要明确你的受众群体,太贵了穷人买不起,你也就骗不到。

3、发动宣传

售楼处气氛向春节看齐,景气程度对标老纳斯达克人工报线现场;已售出公告反复播放,销售话术和承诺拉满。比如每年10%的超高净收益、买商铺养老传三代,气势上给足韭菜们掏家底的信心。

毕竟要他们掏压箱底的钱,样子要做满一百二十分。

4、操作来了,成立一个新项目公司。

说好听点就是空壳公司,不好听就是皮包公司。

因为你得签两份合同,开发商公司可不能趟后面的浑水。

开发商和购房者签:买卖合同,用来收钱;

空壳公司和购房者签:包租合同,用来拿走经营权;

因为你开发商,是要和后面这些包租争议彻底划清界限的。

5、招式用老也无所谓

已经结束了,这个骗术就是要你的购房款实付金额。

盖房子交房之后,经营好就按包租合同约定返租金,经营不好就赖着。

而且一般前三年的租金是“抵扣折扣的房款”,也是要给开发商那边尽可能赚钱的,而且三年内,很多人傻乎乎想不到他们会卷钱跑路。

因为合同相对性,反正追责也只能追到空壳公司。

高额回报诱惑投资、双合同骗术、格式条款、返租金到期赖账、格子铺多算摊消面积、房款交足不开正规发票、借面积补差价二次诈骗、不办房产证、卷走售商铺资金。

一气呵成,受害者一步步走入圈套。

二、虚拟产权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却合法

虚拟产权说的是“划格子”的问题,就类似于你买的停车位是画线一样,是一个概念上的“产权”。

只不过停车位是划线,商业办公的隔断是非承重墙。

商业办公的建筑项目,建筑结构基本都是大平层,这些隔断严格意义上算是“装饰装修”,如果不考虑消防验收之类的问题,基本可以看作可以低成本灵活拆卸。

接触过写字楼租售就知道,一块面积中可能涉及好几个房本。这都是概念上划分出来,然后隔断。

一层楼2000平米分4间,你要租1000平就租相邻的两间给你,隔断打通。

和停车位画线,然后根据画线申请小产证是一样的。要怎么一次性划分,适应后面的运营,这是开发人员的技术问题。

对于物权行使,没有影响。

但为了好卖、为了“照顾”底层人民,划二三十平米甚至10平米的格子间,通过“包租包经营”限制了你的物权行使,这才是矛盾的关键。

第一、这如果你是个做商铺的,十来平的面积,扣掉几平米的公摊,你想想能干什么?狗都不买。

第二、房地产最重要的就是位置,这种格子间在商场不同位置,价值天上地下,价格截然不同。

但这个骗术能一视同仁卖出去,精妙就在于两点:一是让你相信高额回报率,二是进一步让你相信有回报就无需考虑位置。

你以为所有的营收都会统一到一个篮子里分配,位置无所谓;而且都委托经营了,经营权自然拱手让出。

就这样,你交出了房屋的使用权、经营管理权,连临街底商都不如。

你与自己百万购房款的唯二联系,只剩下被架空的产证,和空壳公司的纸面承诺。

这一大段的所有概念,包括“售后委托经营”、包括“虚拟产权”,在民事房地产法律体系、物权法、乃至包含了物权法的民法典中,从未出现。

更不用说对这个模式的限制了,什么都没有。

三、谁维护了售后包租

最高院和住建部的规定出来二十多年了,售后包租少吗?

格子划的越来越小,每个项目的受害者都是成百上千,北京上海都有,二三线城市更不用说。

有纠纷有暴雷,正常思路是用政策和法律雷霆治理,避免更多的问题出现对吧?

但售后包租的问题不是追钱,它留了一个实物资产,这个实物资产完全没有办法进行经营、而且只要推进经营必然出现维稳矛盾。

因为这个实物资产的背后是成百上千个业主,成百上千普通市民的想法和家底。

有的想要退掉商铺、有的想要踢掉运营自己拿回商铺、有的想要合同约定的租金、有的想成立业委会。

有的只想要开发商牢底坐穿。

别说法院,政府面对这种群体性事件也是无解,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维权方式,并且他们会付诸行动。

一旦商场建成落地,经营不善。则卖不掉、住不了、租不出。

法院怎么办?想各种办法统一驳回,没有法条依据,就必须为了解决问题形成方案,即使这个方案物权法完全没有规定。

那就是“虚拟产权”没有物权法的权利。

业主不能继续经营、也不能取得经营权,开发商经营成什么样你都要接受。

虽然,一样是虚拟产权的车位和写字楼,你就可以自己用、还可以出租、还可以委托给别人再自己拿回来。

大家都有房产证,只是格子铺的“虚拟产权”就是不一样。

这样,虽然这个骗术层出不穷,但消化受害人群的方案不就出来了?

各方都做了自己立场上能做的事情,结果小业主统统败诉,维权无门。

四、售后包租完全不好?

你会想,说不定还可以经营向善,你不要恶魔化包租。

没错,包租这个概念不完全是坏事。

没有统一经营,小业主不愿空置,招商的时候就会饥不择食。人家开kfc麦当劳汉堡王,或者免费把知名商铺请进来卷人气,小业主自己经营只会是臭豆腐灌饼一条街,业态越卷越烂。

但包租离谱,不在于是否统一经营,而是因为选择这个模式的开发商,大概率根本没有经营能力。

因果关系是,不是售后包租不好,而是想骗人的开发商,才会选售后包租。

拿地盖房是一回事,有关系就行,但是商圈运营水平可不一定有。地段特别好就一定能经营好?专业地产运营的门槛不低,真不是地段好就够了。

黄石义乌商贸城1847个业主、杭州乔司商城关门大吉、昆山五丰广场5700个维权业主。你觉着他们地段比你差?你猜有几个成了我客户?

开发商自持的比例越低,未来暴雷概率越大。

搞售后包租不是为了统一经营。这种一般都是实力差、关系型的开发商。没人没钱只有关系能拿地,售后包租的关键在于“售”,为了卖钱、为了卷一波跑路。

你看哪个大开发商按这种格子铺搞销售?

想要统一长期经营,为什么开发商不自持房屋?

还有,前几年用租金“抵扣”房款的条款,知道为什么这么写吗?

你们给了开发商长达几年的事时间转款,这几年中,你不知道他根本没打算给你租金。

完全受制于人。

五、要想解决,方案很多

1、源头禁绝

理想化一点,禁止格子化分割这里就能下手。

因为要售后包租,必然得涉及商品房预售。

而预售一定要经过给住建、房管系统,只要住建系统审核卡住,就没有然后了。

1000平米分100份,就差把售后包租写在脸上了。

住建委总不应该自己发文禁止售后包租,但系统审核时候全开绿灯。

2、公示风险

小老百姓很多时候就是被销售的气氛带动蛊惑的。

什么叫售后包租?买房者会有什么收益和风险?

会有什么风险只要公开明确,同时在登记范本合同中明确,也是个功德。

3、资金管控

购房者被高额返租骗昏头了,你们银行作为专业人员也昏头了?

为什么给这些小格子铺办按揭贷款,甚至给售后包租铺子中开发商自持部分办贷款,吃了几百次亏还不长记性。

可能不止是记性的问题。

4、最终救济

事已至此,总要有个保障。统一经营几乎是没法实现,但人弄出来的问题,还得人想办法解决。

1)给退房一条路,格子铺全体回收,产权究极整合

这条路的障碍是法院,法律规定是“开发商不得售后包租”,但有空壳公司啊,包租合同和我开发商有什么关系,合同相对性懂不。

所以找开发商退房、要租金,法院说和开发商没关系。

退房退钱得去找签合同的空壳公司。

你猜它为什么叫空壳公司。

现行法律得把开发商带进来,不给包租金就可以解除购房合同,毕竟有资产的还是开发商。

2)踢掉开发商,业主们自主成立委员会,自主掌握经营权力

这得是还能经营、而且成立业委会需要人头和面积双过三分之二,如果调整成只看人头,便更符合实际。

更换经营者总归是留了一条路,而且商业的自发组织,很有内驱力。

3)直接代管开发商权利

国企平台直接介入接管,统一经营,合同重签、先降低租金盘活业态。

操作起来,谁愿意接这个烂盘是个问题。

有能力扭亏为盈的商业不动产管理公司,非常难找,尤其是这种顶着几千个业主压力的项目。

但这些商场的未来,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运营水平,运营市场才是现在的蓝海。

可能这个问题,只能靠着其他盘外招才能引来大量管理人,哪怕电商也好。

4)尘归尘,土归土

实在没办法就回到土建,拆楼吧。

卖地分钱,也比躺在这祸国殃民来的好,拆了长草最起码环保,矗在这只有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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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上海律师。主攻民商事纠纷、不动产、涉刑案件、公司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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