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的最后坚持:法检官员额制,已出现改变前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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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司法改革形成了员额制度,固定人员比例与编制。

但这最终没能提高办案积极性,反而却起了反作用。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55.html

案多人少,在基层法院表现尤甚,固定编制还限制其他人员晋升。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55.html

遴选考核晋升的机制难以公正,又严重影响内部团结和工作积极性。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55.html

只因“入额”变成一种福利待遇的金饭碗。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55.html

即便在员额内部,行政化的趋势也非常明显。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55.html

改革要求领导一线办案、处理疑难。但行政管理权也日渐扩大,在面对繁杂的行政事务时,如何落实?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55.html

法检的员额制度要发生改变吗?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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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进程

员额法官、检察官的独立办案权、裁判权,是上一轮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改变。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55.html

但这正在被“院厅长阅核制”、“办案意见领导把关制”代替。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55.html

法院的立案登记制,也正被“诉前调解”等司法程序优先替代,因为出现了“诉源治理”工作要求。

至于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执行信息公开、裁判说理等一系列的司法改革要求。

不是不再要求,就是变了方式。

从庭审直播越来越少,年内裁判文书网上传文书暴跌风波,都能看出改革受阻。

受阻的一个核心点是,缺乏人手。

很多工作压力大的法检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甚至独立主持审判检查工作,已经不再视为程序违法。

案子总不能违反法定期限吧?

之前推出司法员额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原本是为了提升司法效率。

但很多改革措施,近期纷纷回到改革之前。

比如跨区划检察改革,改了改革后的管辖规则。

独立办案原则,正回归传统的高级别阅核制。

还有中高级法院人员必须要基层院入额的规定,同样推进乏力。

这一切的逻辑,是不是都指向员额制存在的基础越发薄弱,最终会被改变或取消?

牵一发而难动半身

司法员额制,实施当初确有一幅宏伟规划,也改出了积极效果。

重视庭审、重视文书、重视司法责任,都是好的成效。

但是再往下推进,越发需要直面深层利益冲突。

错案追究、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员额队伍动态考核(比如《员额退出办法》),最终仅是停留在纸面上。

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配套设计支付不完善,改革设想必然难以完成,而且让在前的改革措施承受了更大的压力。

员额制推行,但法官队伍的全体办案要求无法落实,就造成部分法官长期工作压力巨大,质量更是勉力维持。

俗话说:忙的忙死,下半句大家都知道。

更别提司法改革要求的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公开等等要求。

千里之堤尚未成,蚁穴之患却难顾。

就这个情况,为了尽可能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约束法官独立裁判权,出现了“庭长院长阅核制度”

是不是背离司法责任制“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要求?

再然后,院长庭长除了承担日常行政管理事务,还要再熟悉和“阅核”下属员额法官的案件。

进一步减少自己的办案的积极性,客观减少办案力量。

是不是加剧了案多人少?

这只是一个方面的例子,虽然前面改革难以开展调动,但司法体制内部总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互相制约随处可见。

某些方面的“改良”,反而很可能影响其他更多方面的工作效率。

在这个前提下,各类改革举措纷纷回归,还给现有员额制度留了存在空间吗?

人多案多

2023年,最高院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数据,两篇报告中都出现一个大问题:

“人案矛盾日益突出”、“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案件总量以年均13%的增幅快速上涨,10年增加2.4倍。

法官年人均办案由2017年的187件,增至2023年的357件。

一年只有365天。

为了应对“案多人少”这个困扰全国法院的最大难题,法院可以说是想尽了办法。

以至于发明了全员考核的工作要求。

已经有法院搞一季度一考核、一月一考核、甚至一周一考核。

考核不达标便全院通报。

你问为什么没有一天一考核?上海某检院已有了按天考察平均结案量的规定。

看到了一例,就代表着还存在很多。

日益严重的工作压力,导致很多法律学者已经公开倡议增加编制。

但清理积弊并非面多加水、水多加面,这样只会变成疙瘩汤。

所以取消员额制的声音,也开始浮现。

 

仍横于前

员额制改革,终究是上一轮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头戏。

而且“实行员额制管理”已明确写进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要为此修改法律,谈何容易。

现在也许有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制度稀释制度,以魔法打败魔法。

扩大员额比例,增加员额人数。再通过配套制度的实施,让员额的体系、福利、权责等逐渐架空,一步步让员额制名存实不存。

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我国不应当称为诉讼大国,但是现在社会面对于司法的需求却是直观可见。

不顾事实,只靠部分法官检察官与助理们挑灯夜战,熬到油尽灯枯也只会让问题更大!

至于想方设法压缩立案数量,增大案件和矛盾的缓冲池,只是权益之计,难称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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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上海律师。主攻民商事纠纷、不动产、涉刑案件、公司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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