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院叫停形式化考核后,更要严防考核改头换面、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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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出台“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决定。

法院系统也随之呼应,出台类似文件。这个事件必然导致社会各界关注,不仅法检系统内,在社会面更是产生强烈反响。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77.html

广大基层法检人员已经苦考核久矣!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77.html

从无数法检工作人员的角度出发,这个政策的倾向无疑是值得鼓励的,是站在人民的利益和立场上的。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77.html

然而,在庆祝之余,更是要注意考核指标的思潮改头换面,悄然回身的可能!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77.html

历史已经给出无数次经验,不得不防微杜渐。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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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了,似乎又未取消

“一取消三不再”之后,一段时间内,单纯的考核数据模式,必然会在硬性规定下销声匿迹。各类名目的综合性考核必然也会随之渐隐。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77.html

但是某些工作项目,是否可以什么评优、竞选、优秀、十佳、最佳的名目出现?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77.html

司法部门中能称为量化的指标数之不尽,考核凭一个新的名目“借尸还魂”又有何难?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77.html

事实上,各类评优、竞选在形式化考核没有被打压前,也是始终存在。文章源自falvbiji.com远川行笔记-https://www.falvbiji.com/777.html

而考核取消后,考核的需求是否会被“赋能”到这些活动中呢?

这些活动本就牵扯着晋升的利益,至于充当考核的活动,也可以说是分内事。

在此申明,我并不是反对所有的竞赛和评选。

法检系统的核心是业务单位,这些评优活动在中正的目的、良好的组织下,肯定能够提升人员组织、增强竞争力、展示优秀的而作用。

怎会有如此理想的展开?

反观魔都某检察院,一个业务部门十多个人,在业务最忙的时候,领导抽六个人参加某优秀评选,完全脱产学习。

毕竟评上的越多,不仅参选人能拿到一些荣誉,领导的金光大道更是越宽。

眼看着东南亚来的电诈犯又分到上海二百多人,每个检察院分摊,这个业务部留下的人既没有升迁加分,也要一个顶2.5个。

然后,这个优秀评选要延期到10月份,脱产的得天天复习。

留下的业务“骨干”就等着干吧,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确实不考核了。

还不如考核。

二、直言不讳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在解释过,为什么取消《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在运行较长时间后,数据管理简洁、直观的效能在实践中逐渐出现副作用和“异化”现象。一些地方唯指标、卷数据,工作“盯着数据看”、办案“围着数据转”。

有少数地方甚至为了数据好看,不惜搞注水案、凑数案,严重影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性,给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开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说已经超过了指标发挥的正向效果”。

在未来的各类评比中,我只能说,各位领导没法考核,都憋着股冲劲等机会,过一把考核瘾呢。

法院、检察院,今天一个什么办案模型比赛,明天一个什么优秀演讲评比,后天一个微动漫、普法展播。

法检系统一边叫着“案多人少”,一边有时间精力搞这些评优,是真是假?

系统内又不是一帮人,一些人确实属于“案广人稀”,但其他人则不可能。

人和人的差距,就这么大。

三、看不见的大手

为什么考核会出现这样的异化?

最终的驱动力都是一个,领导要出政绩!

干实事的领导,在一个院干好一件事是朴素的理想状态。

现实中领导的眼里,工作的重要性是分三六九等的。

法检这种业务机构,业务反而是领导最不重要的加分项。

领导重视的工作,当然希望下面人积极去干。

村里的法院院长想回县里,边远区的想到中心区,中心区的想去市院。

“然后我就去了北京。”

政绩就是最终的考核,最终考核的标准,决定了所有的下游规则。

我没有答案,我最多就是提出个的问题,希望是希望,观察是观察。

解铃还须系铃人。

四、三中取二不存一

司法业务有一个不可能三角:

量化考核、结案效率、司法效果

抓任何两项,都要对另外一项做取舍。

之前要量化,又要结案效率,那司法效果就只能纸上创新了。

以结案天数来评判效果好坏,实乃闭眼看世界。

但无论如何,司法效果永远应该抓起来,人民群众路线才是司法的根本!

依法办案,才应该是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唯一的工作考核标准,司法考核指标体系即便号称设计的再科学、再周密,也与依法办案原则相悖。

如果要舍,那也应该舍掉考核,轻装上阵。

一旦跟考核业绩、个体利益挂钩,谁能避免数据办案、数据结案?

历史上多少次下了军令状的必破案,最终破出了冤假错?

重压之下,必有勇夫。勇是勇,勇的方向可就不知道了。

虽然历史经常螺旋往复,但我们总得学到些教训。

五、今日一乐

最高检决定取消一切对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有些领导突然不会管理了,他们说:这不是放羊了吗?

谁是羊啊?

羊一直放,这会放的都是牛马。

某兄在聊天,跟某领导说起最新的政策,取消考核排名制度,回归依法办案的业务主线。

领导闻听,立马驳斥:

没了考核,不等于放任不管了吗?不是还规定了合理指标区间吗?既然规定了,那就所有的指标区间按最高要求!!

果然是法律人,规则高于一切!

敬礼!

wein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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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上海律师。主攻民商事纠纷、不动产、涉刑案件、公司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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